来源时间为:2022-09-2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5期)。通告称,近期,该局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92批次,涉及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栖霞区浅街深巷牛肉火锅店使用的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二、南京聚宝山体育休闲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茄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三、栖霞区浅街深巷牛肉火锅店使用的骨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四、栖霞区贤和庄卤味火锅店使用的碟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五、南京市栖霞区正宗小龙坎餐饮店使用的中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六、南京市栖霞区吉韵餐厅销售的生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七、南京市栖霞区正宗小龙坎餐饮店使用的大圆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该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