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局内打警察百姓闻之而色变
法庭审判现场
被告人李佰红在法庭接受审判
4月15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佰红等45名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
李佰红,绰号“鬼子六”,男,1968年出生,周口市淮阳县人。2012年12月8日,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被淮阳县公安局逮捕。
2013年11月6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2014年2月8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就本案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百姓闻李佰红而色变
在多达49页的起诉书中,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查明,2001年以来,被告人李佰红、周海涛,纠集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组成了以李佰红、周海涛为首,以孙国华、张立、郭玉萍等为积极参加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犯罪事实共54起,违法事实共11起。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该案预计审理10天,审理后将择期进行公开宣判。(记者杜文育
通讯员朱耀宇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