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316”特设人才岗位是我校加强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316”特设人才岗位设“校园新锐”岗30个、“魏都学人”岗10个、“颍川学者”岗6个,岗位依托二级学科设置,实行聘任制。
第三条选聘坚持标准、不搞平衡,每两年选聘一次,聘期四年,原则上每人在同一特设岗位上不超过两个聘期。力争到2020年,完成“316”特设人才岗位的选聘目标,并实现岗位总量的动态稳定。
第四条聘任特设人才岗位人员应为我校在岗专任,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条件,有承担重要科研任务或重要工程项目的经历;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第二章选聘条件
第五条“校园新锐”岗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讲师以上职称。
(二)具有创新性思维和在所研究领域赶超省内先进水平的能力;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灵活,取得一定教学成就;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年均:教学科研岗200学时以上,科研教学岗80学时以上。
(三)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校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条件的第1目后6目中两条以上(所有科研成果以许昌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理工科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下同。):
1.在CSSCI源刊或EI源刊等重要学术期刊发表6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或被SCI收录6以上,或者在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被SCI(一、二区)、SSCI、A&HCI等收录1篇以上。
2.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1部。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参加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等)1项以上。
4.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2项以上。
5.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者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均限前4名)。
6.已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限第一完成人)。
7.主持完成重大横向课题1项,其中理工科经费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经费5万元以上。
第六条“魏都学人”岗选聘条件:
(一)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教授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年均:教学科研岗120学时以上,科研教学岗60学时以上。
(二)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省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创新。
(三)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省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近五年内取得下列条件的第1目和后7目中两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