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资讯杂谈 > 正文

831396):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发布日期:2023/6/13 17:46:45 浏览:49

来源时间为:2023-06-13

原标题:许昌智能: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831396证券简称:许昌智能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12月28日,公司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2120020)。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30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2023年6月12日,公司已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第四十三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

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需更新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财务资料,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0日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北交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查状态调整为中止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申报与审核》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中汇会审[2023]1718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恢复上市审核的申请,并于4月3日恢复审核,同时提交了更新2022年度数据的上市申请文件。

具体详见北交所官网:

?id=366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许昌智能继电器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