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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

发布日期:2023/8/16 18:00:49 浏览:55

来源时间为:2022-09-14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作用,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9月13日,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了《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调整。

《通知》指出,自2022年9月14日起,许昌市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从0.9调整为1.0,意味着在许昌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从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公积金满足职工住房贷款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贷款额度调节参数。根据许昌市公积金个贷率变化情况对该系数进行动态调整,进而实现对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动态调控。

此次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调整,是继今年5月份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提高后的“再提高”,进一步增加了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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