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资讯杂谈 > 正文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4/4/11 12:30:02 浏览:13

来源时间为:2023-05-25

第一条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专科)普通高招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实施“阳光工程”。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提醒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第六条招生对象:已取得参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

第七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填报志愿:已参加普通高招(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

台”(https://pzwb.haeea。cn/)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

普通类专业执行"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规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进行录取。

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 专业成绩×0.167;

音乐表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 专业成绩×0.25

体育教育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投档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 专业成绩×0.333。

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未按要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一条学校2023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文科类3700元/年、理科类4200元/年、医学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双高”建设专业学费上浮为4500元/年(包括: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烹饪工艺与营养和中西面点工艺专业学费上浮为4200元/年、软件类80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暂定:800元/年(六人间)。

1000元/年(四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

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4-2270146。

第十二条奖学金、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奖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申请资助学生入校后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依

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贫困生认定,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办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综合奖学金,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元。

第十三条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2000元/人(在校期间无利息)。

第十四条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十五条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十八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4-2276888

监督举报电话:0374-2270146

微信公共号:xzyjyzdzx

学院地址:河南省许昌市新兴东路4336号

邮编:461000

网址:http://www。xcitc.edu。cn

E-mail:zsc2276888@163。com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