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帮助判处非监禁型的未成年人顺利融入社会?许昌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一套独特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新模式。
该院少审庭注重庭前调查、庭中帮教及心理疏导工作。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的主审法官、审判员和陪审员为合议庭成员,做到未成年人办案机构独立化、运作专业化、管理规范化。通过在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为判后的帮扶和社区矫正打下基础。
注重青少年健康成长司法环境的营造。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少审庭开展了“一校一法官”、“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深入县区中小学校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着重对在校学生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剖析,深入分析刑事犯罪易发的地域和生活环节,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提升广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形成良好的预防效应。
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判后帮教。该院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制度,少年合议庭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罪犯,要求每三个月、六个月写思想汇报交少年合议庭;对部分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电话回访,督促其父母履行监督职责;对个别未成年罪犯登门回访,鼓励其自强自立,为社会做出贡献。
建立完善未成年人长效帮扶机制。该院与辖区内的企业合作,建立长效未成年人帮扶基地,为未成年罪犯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适当为未成年罪犯提供就业机会、解决这部分人群由于劳动技能的缺乏、就业信息不畅等原因而造成的就业难等难题。(李俊杰通讯员李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