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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扫描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4/8/2 19:42:19 浏览:124

来源时间为:2024-07-19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扫描项目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区域许昌县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9日15:2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侧第3号门面房二楼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侧第3号门面房二楼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9139859125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女士0374-5775000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元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1913985912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先生

项目概况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扫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侧第3号门面房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R20240701号

项目名称: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扫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要求随案生成材料著录并挂接到审判流程系统,执行材料著录到执行系统,结案后入档案库,工作量约2200000页。(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国家档案局档办发[2014]7号文件《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要求,具有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侧第3号门面房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申请人特定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留存。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侧第3号门面房二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侧第3号门面房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东段水木清华北门东侧第3号门面房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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