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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队长为防瓦斯传感器报警将其堵塞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6/4/13 13:38:18 浏览:658

□记者杜文育通讯员李国斌

本报许昌讯两名采煤队长,因怕瓦斯传感器的报警影响作业,竟置多名井下矿工的生命及矿井的安全于不顾,堵塞瓦斯传感器进气孔。昨天,禹州市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王海宽、刘典武,原系禹州市三窑沟矿业有限公司井下采煤队正、副队长。因其所在的煤矿井下瓦斯浓度较高,井下作业时,瓦斯传感器时常报警,每次报警后,工人都要停止作业进行通风,他们嫌费时费力,减少收入。

为不让警报影响生产,王、刘二人经过多次密谋后,2009年7月22日,二人带班在井下采煤期间,将两台瓦斯传感器的进气孔堵塞,导致瓦斯传感器失灵,上传数据失真。

当天,许昌市安监局下井进行安全检查时,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8月14日,许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报,公布了对禹州市三窑沟矿业有限公司重大安全事故隐患14名责任人的处理决定,采煤队队长王海宽、副队长刘典武被刑拘。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海宽、刘典武二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致使井下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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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队长为防瓦斯传感器报警将其堵塞被判刑》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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