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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许昌市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

发布日期:2016/6/22 6:04:51 浏览:583

日前,许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许政办〔2016〕4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从6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那么,问责年活动的动因、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问责的重点领域是什么,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有哪些?为深入了解《工作方案》、推动专项治理顺利开展,本报记者采访了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崔合荣。

记者:《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崔合荣: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落实,有些干部不吃请了、不收礼了,但事也不办了;有的干部因怕摔坏碗,连碗都不敢洗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现象突显出来。这一问题引起了市委、市纪委的重视,2014年、2015年许昌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太平官、老爷官、懒散官”专项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今年,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深化“三官”专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问题,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记者:问责年活动的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包括哪些?

崔合荣:此次问责年活动的监督范围包括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问责对象包括上述部门和单位中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记者:听闻此次问责年活动有10个重点领域,都有哪些?

崔合荣:重点问责领域包括扶贫开发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域、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领域、教育领域、卫生计生领域、环保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公安和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领域等10个领域,主要解决项目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项目审批时间过长、项目监督不到位、基层群众办事难、部分基层站所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同时,结合许昌市实际,将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等内容列入重点问责范围,确保治理问责不漏项。

记者:此次问责年活动的工作步骤和方法措施是什么?

崔合荣: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问责年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7月31日)、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四个阶段,建立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四项工作机制,坚持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贯穿始终,推进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实效。

记者:活动的重点环节和具体措施有哪些?

崔合荣:在专项治理工作四个阶段中,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是重点。

自查自纠是基础。要充分发挥各地各单位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全面查摆,找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台账,承诺公示、立行立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检查是保障。我们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的原则,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督察项目时间、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移交监察部门核查追究责任;要正确处理核查问责与推动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承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严肃问责。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力的地方或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决策部署落实。

记者:此次专项治理的社会监督渠道有哪些?

崔合荣: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是做好问责年活动的重要环节。我们将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开展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适时开展市直部门与县、乡级政府互评,第三方机构综合评议等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将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记者:如何保障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崔合荣:为推动问责年活动顺利开展,我们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强化“四种意识”,将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问责年活动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好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和“最先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我们还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工作,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手机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局面,推进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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