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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国税局与两企业签订税收遵从协议

发布日期:2016/7/15 6:44:01 浏览:495

“税务机关两次选定与我们公司签订税收遵从协议,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信任。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和防范,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模范”。4月28日,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建辉在参加许昌市国税局举办的“税企共话促发展”高层对话活动上发言时说。

“税务机关两次选定与我们公司签订税收遵从协议,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信任。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和防范,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模范”。4月28日,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建辉在参加许昌市国税局举办的“税企共话促发展”高层对话活动上发言时说。

4月28日,在许昌市国税局举办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企共话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许昌市国税局与许昌市烟草公司、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签订了《税收遵从协议》。据悉,这也是继2011年国税部门与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和天瑞水泥有限公司首批签订协议后的第二批协议。

许昌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企双方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是国税部门加强大企业纳税服务的创新举措,将企业税法遵从意愿、国税部门纳税服务举措以契约形式固定下来,旨在税企双方达成税收风险防控共识,积极主动化解企业税收风险。这对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了解,税企之间签订税收遵从协议,是发达国家在探索大企业服务与管理中形成的一个成功经验,其核心是税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信赖的原则,在国家税法框架下,以协议形式规范双方有关税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其目的是通过税企合作,防控税务风险,推动税务管理从以税务机关管理为主,逐渐向以纳税人自我管理、自愿遵从为主转变。同时,把由于税收政策变动、纳税人自身行为不当等因素,可能导致纳税义务不正确履行而受到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等税务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税收遵从协议,搭建了企业与税务机关日常交流的良好平台,有助于推动纳税人向自我管理、自愿遵从转变。签订协议几年来,我们积极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税务风险防范能力有了质的提升,这同时也助力了企业的成长。天昌国际烟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建辉说。

据许昌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收遵从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税收遵从协议生效期间,税企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签约企业除了依法享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外,还将享受国税部门更多的个性化纳税服务。如,国税部门将确定专人负责与签约企业联系,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引导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内控体系,实现对税收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及时向企业宣传税收政策,积极采纳企业关于改进纳税服务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每年对企业税收遵从协议执行情况做出评价,及时反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建议。(陈慧王燕李建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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