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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许昌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2/29 9:26:43 浏览:1241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许昌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137.7亿元,实际完成138.5亿元,为预算的100.6,增长10.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0.3亿元,为预算的95.9,增长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4;非税收入完成38.2亿元,为预算的115.4,增长24.1。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189.1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250.8亿元,实际完成24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2.8。

●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3.9亿元,实际完成43.9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0.4亿元,为预算的88.2,下降2.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9.2;非税收入13.5亿元,为预算的143.3,增长53.5。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54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5.6亿元,实际完成6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5,增长20.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72.4亿元,支出预算合计72.4亿元。执行中个别县按法定程序调减了收支预算,调减后收入预算合计65.5亿元,实际完成52.7亿元,为预算的80.5,下降0.5,收入下降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及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7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调减后支出预算合计65.5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短收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0.5亿元,实际完成58.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9,增长5.8。

●市本级收支情况。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7.8亿元,实际完成27.1亿元,为预算的97.5,增长36.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7.8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追加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0.6亿元,实际完成3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5,增长36.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幅较高主要是入库清算以前年度土地出让价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170万元,实际完成收入223万元,为预算的131.3,增长3.9倍,主要是股息收入增加及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安排支出17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8倍,用于支持企业项目建设;剩余53万元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37.5亿元,实际完成41.1亿元,为预算的109.6,增长10.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合计37.1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8.2亿元,实际完成3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增长12.9;收支结余3.2亿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含鄢陵县)210.6亿元(一般债务144.7亿元,专项债务65.9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5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97亿元(一般债务83.1亿元,专项债务13.9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113.6亿元(一般债务61.6亿元,专项债务52亿元)。

汇总统计各级政府债务余额,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含鄢陵县)204.8亿元(一般债务139.6亿元,专项债务65.2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95.4亿元(一般债务81.5亿元,专项债务13.9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109.4亿元(一般债务58.1亿元,专项债务51.3亿元)。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各级财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资金,创新理财机制,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1.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助推经济发展成效凸显。坚持把稳增长保态势作为首要任务,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发展。

●实施支持稳增长政策措施。针对影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及时出台财政支持稳增长29条政策措施,统筹市级财力8.4亿元,重点用于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商品房、新能源汽车消费,较好发挥了财政调控经济职能。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资金17.9亿元,支持新型城镇化、产业集聚区和三大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拉动了投资增长。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充分发挥财政向上争取资金的主渠道作用,深入研究政策,积极谋划项目,加强沟通对接,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118亿元,增长10.3,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加大企业帮扶力度。筹措资金3.3亿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设立企业发展互助资金和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累计为企业调贷23.7亿元,缓解了企业融资困难。

2.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夯实农业基础地位。坚持把服务“三农”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财政支农力度,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积极支持粮食生产。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6亿元,筹措产粮大县奖励、农田水利重点县、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6.7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万亩,促进全市粮食稳产增收。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筹措资金4600万元,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扶持龙头企业、农产品优势产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促进农村金融发展。

●实施扶贫攻坚工程。筹措资金2900万元,实施34个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全市3.2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改善农村生活环境。落实资金4.3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和环境连片治理,积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和建制镇示范试点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

3.加大财政惠民力度,保障改善民生扎实有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市财政民生支出达178.2亿元,增长1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4。

●支持实施惠民工程。以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为重点,筹措资金71.3亿元,有力支持了护城河环通、保障性住房、公共自行车三期等民生项目建设。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提高企业养老金、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标准,保障了退休职工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亿元,增长22.9。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助学金制度。全市教育支出54.3亿元,增长6.7。

●助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亿元,增长11.7。

4.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激活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各项改革扎实推进。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清理甄别政府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和新增债券40.5亿元,有效化解了到期存量债务,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先后向社会发布和推介项目157个、总投资1046亿元,签约项目18个、总投资276亿元,成功推荐市区三条河道治理、粮食物流园等33个优质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

●实施预决算公开。制订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案,明确公开范围、主体和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目录,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

5.建立完善监督机制,财政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建立完善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

●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提高预算执行刚性,严控一般性支出,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7亿元,减支2600万元,下降14。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资金定期清理回收机制,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2.6亿元,统筹用于稳增长政策落实。

●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建立预算评审机制,全年共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825个,审减资金18亿元,审减率达14.5;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年组织政府采购活动7953次,节约资金5.3亿元,节约率为11.8。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涉农专项资金、新增土地使用费、财政和公共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过去的五年,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一是公共财政收支迈上新台阶。“十二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完成536.8亿元和1002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和2.5倍,收入规模由2010年的全省第八位前移至第五位,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二是支持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深入研究财税政策,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资金496亿元,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三是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理念,累计投入民生资金712亿元,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日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呈现新进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和财政信息化等各项改革向纵深拓展,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加强,财政运行机制更加规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与财政刚性支出增长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预算编制仍不够细化,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不强,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化解政府债务任务艰巨,基层财政建设相对薄弱,财政管理和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和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2016年,宏观经济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爬坡过坎关键期,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各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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