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下设单位 > 正文

许昌市财政局加大力度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发布日期:2017/9/28 6:17:12 浏览:395

近年来,许昌市各级财政部门始终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将扶贫攻坚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部署,市财政局党组坚持周例会制度,专题研究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检查等多个方面全力支持许昌脱贫攻坚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许昌市财政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财政系统脱贫攻坚资金筹措和服务保障工作,各县(市)财政局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发了《许昌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扶贫资金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扎实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坚强保障。

二、加大资金投入。2016年、2017年许昌市财政分别投入资金2.04亿元和4.35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县财政部门还将继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整合农村道路、村级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农村危房改造、医疗救助、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残疾人补助等资金,为全面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支持金融扶贫。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许昌市金融精准扶贫实施意见》,通过搭建金融扶贫服务平台,建立了扶贫部门、财政部门、承贷银行、担保机构和农业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财政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注入各县(市、区)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要求各县(市、区)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市、县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总体规模达到7000万元以上,各承贷银行在此基础上按基金5—10倍的规模放贷,总体贷款额度达到7亿元,对有创业意愿、创业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提供扶贫贷款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杠杆撬动作用。

四、加强资金监管。为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一是严格程序。制定印发了《许昌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从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报账、审计监督等环节全过程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各项补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发挥效益。二是加强督查。会同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持续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016年,市财政组织3个督导组,分4次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督导;2017年,又组织5个督导组,分3次对各县(市、区)脱贫攻坚资金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三是严格落实“资金一笔一笔审核”要求,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台账,扶贫部门建立健全了扶贫项目台账,将涉及扶贫的项目资金一笔不少地纳入台账管理,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同时,会同扶贫、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投入、扶贫资金整合、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考核。

《许昌市财政局加大力度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财政局脱贫攻坚总结、财政局脱贫攻坚发言稿、脱贫攻坚 汇报 财政局、县财政局脱贫攻坚、财政局 脱贫攻坚 报告、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财政局网站、许昌市财政局局长、许昌市财政局历任局长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