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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经开区被指违规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回复称将调查,许昌市经济开发区

发布日期:2015/10/15 13:34:19 浏览:704


投诉者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许昌市经济开发区


投诉者提供的规划和建设施工许可证


近日,本网接投诉称许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建设部门在企业没有取得土地手续的情况下,违规为企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质疑官商合作共同作假欺骗政府。


投诉人告诉记者,他投诉的企业叫鸿洋生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洋生化)。2006年,鸿洋生化和投诉人所在的建筑公司签订了厂房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合同的时候说手续齐全,但在建设过程中被当时的规划建设局下达停工补办手续的通知,才知道鸿洋生化没有取得任何手续,但是作为鸿洋生化一直要求施工,终于在07年底建设竣工。可是鸿洋生化却一直拖欠工程款,无奈的施工企业在08年一张诉纸将鸿洋生化告上了法庭,但是在法庭上鸿洋生化提供了齐全的相关手续。其中包括07年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06年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投诉人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鸿洋生化为了获取该块土地的优惠政策,联合了当时的规划建设部门违规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记者随后驱车来到鸿洋生化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位于许昌市高新经济开发区双龙湖阳光大道中段,工厂正在紧张的生产,在厂区门口门卫说没有安排无法进入厂区。记者随后联系鸿洋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提供的号码,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记者又来到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王局长告诉记者,当时办理手续的是现任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的黄局长,其他的不清楚,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看不清公章为由拒绝回应。规划局黄局长告诉记者,所有的规划手续都有备案,对住建局王局长说的手续是自己办理的则不认同。还说:“所有的手续都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理的,办理的过程中自己只是一个副局长,建议记者到管委会了解。”


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管规划城建的申主任听说后接受电话采访过程中表示,据他自己了解,鸿洋生化的所有手续都合乎法律规定,不存在违规违法问题。但是随后又告诉记者,将展开调查,一旦调查清楚了会给记者以回复。


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许昌市许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巴海伟。巴海伟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证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本案例来看,先有建设规划、建筑施工许可后有土地显然是违法的。(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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