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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召开行政区划管理研讨交流会议

发布日期:2020/10/25 9:31:14 浏览:304

来源时间为:2020-10-2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许昌市行政区划管理工作,10月22日上午,许昌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区划地名科负责人参加的行政区划管理研讨交流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区划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对《条例》和《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对《河南省设立镇标准和河南省设立街道标准》进行解释,对《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规范》《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变更工作的通知》进行分析,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文超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条例》把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作为行政区划管理的原则方针,明确了行政区划管理的基本遵循,优化了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权限,细化了行政区划管理的程序规定,强化了行政区划管理的责任。《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需要,也是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加强行政区划管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的必然要求,是开展行政区划工作的法规依据。《条例》的出台,对于在行政区划领域深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深学细学,做行业政策的行家里手。行政区划管理政治性、政策性、规范性强,《条例》全面规范行政区划管理的同时,对行政区划规划、名称、界线、地图、代码、档案、信息等作出具体规定,各级民政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要深入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领导的重要性,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学通弄懂《条例》相关条文、办事规程和法律责任,广泛宣传行政区划的法定性、权威性、严肃性,增强依法开展行政区划管理的法规意识和工作责任。

会议强调,要统筹安排,做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行政区划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安定团结、国家长治久安。要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梳理行政区划管理涉及的各项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出谋划策,主动协调跟进,推动矛盾问题妥善解决。要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意见征求、协作配合、监督检查、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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