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许昌市文明办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按照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中“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对获得相应星级的志愿者予以标识,并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的要求,我市决定开展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
2014年以来,全市各类志愿者在许昌志愿服务网进行注册登记,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我市成功获得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奖牌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志愿者13.5万人,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315.9万个小时。据悉,根据民政部《志愿服务记录办法》,我市志愿者星级评定标准为:志愿服务累计时长达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者,可分别对应评定为一星级志愿者、二星级志愿者、三星级志愿者、四星级志愿者、五星级志愿者。
据介绍,一星级、二星级志愿者的评定工作,由各办事处或社区的三级管理员负责;三星级志愿者的评定工作,由各县(市、区)文明办的二级管理员负责;申请四星级和五星级的志愿者,需填写许昌市星级志愿者申请表(在许昌志愿服务网下载),交县(市、区)文明办初审,然后报许昌市文明办,由许昌市文明办的一级管理员进行审核并备案登记。市直单位、驻许单位以及在许昌志愿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团体注册的民间志愿服务(公益)组织志愿者,可直接将申请表上报许昌市文明办审核。许昌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和许继集团的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三星级以下志愿者由高校或集团按标准自行组织评定,四星级以上志愿者评定由高校或集团进行初审后,报市文明办审核。(许昌日报)
《许昌市开展志愿者星级评定工作》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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