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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男子买祝寿蛋糕发现跟宣传不一样打砸蛋糕店

发布日期:2018/2/8 13:07:35 浏览:562

本报讯(记者孙辉通讯员刘安然张靖)给老人祝寿本是一家人的喜事,鄢陵县的叔侄三人却因为一个价值100多元的蛋糕闹出官司。这是记者11月23日获得的消息。

2015年10月的一天,张甲(化名)的父亲过生日。张甲正要切开蛋糕,却发现蛋糕跟宣传册上的不一样,心里有些不痛快。酒足饭饱后,张甲跟堂兄张乙(化名)到蛋糕店“讨说法”。店员向张甲解释道:“宣传册上的水果不是当季的,上面已经标注可以用当季水果替换……”张甲不听解释,把蛋糕店的展示柜、蛋糕中导柜、POS机全砸了。店员遂打电话报警。

接警的宋警官、高警官迅速赶到现场。不料,张乙借着酒劲儿扯掉了两名警官的警官证,并扔到店外。此时,张乙的叔叔张丙(化名)也来到蛋糕店。二人对两名警官勒脖子、拉拽,致使调查工作无法展开。两名警官只好请求支援,把张乙和张丙控制住。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向鄢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甲、张乙犯寻衅滋事罪,张乙、张丙犯妨碍公务罪。经鉴定,宋警官和高警官均受不同程度的轻微伤,蛋糕店被损坏的物品价值人民币8253元。

法院鉴于三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罪,且主动赔偿蛋糕店5.8万元,赔偿两名警官2万元,取得了他们的谅解,决定从轻处罚: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甲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以妨碍公务罪判处张丙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数罪并罚判处张乙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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