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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许昌法院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

发布日期:2020/5/4 18:31:22 浏览:345

来源时间为: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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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许昌法院发生了一件大事,你知道吗?

是吗?快说给我听听!这几天,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起长期无法解决的“骨头案”取得突破性进展。双方达成和解。至此,许昌两级法院6起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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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我们耗时两年都没解决的问题,法院不到两个月就帮我们处理了,真的十分感谢!”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喜悦和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近日,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一起长期无法解决的“骨头案”取得突破性进展。双方达成和解,案件终结执行,至此,许昌两级法院6起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许昌党政2018年10月30日,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因项目资金迟迟无法得到兑付,只得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是鄢陵县某局。因案件涉及党政机关,承办人第一时间向局长和院长汇报案件情况,共同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在初步的接触中,该被执行人因相关负责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引起充分重视,态度消极。加之所在地的县财政较为紧张,没有能力支付欠付的项目工程款,案件迟迟无法取得进展。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宋世旭了解情况后,多次致电该被执行单位负责人,向其阐明法律责任,讲解当前党中央和上级部门对党政机关涉执案件的高度关切。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专题向市委汇报我市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工作情况。市委书记胡五岳做重要批示,要求被执行单位务必依法履行义务或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对规避执行、逃避债务的,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对还款存在困难的,同级财政部门拿出解决方案。韩玉芬院长又专门联系该县县委书记,当面协调,共同推动案件取得进展。最终,在多方努力下,经过承办人长达两天的居中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单位先期支付50万元的滞纳金,其余本金分批次履行,2019年6月前清偿完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我市顺利完成了党中央和上级法院交办的任务。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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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马源蓬

策划:冯建民

编辑:牛丹

审核: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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