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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许昌市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开始缴费

发布日期:2022/7/9 20:06:56 浏览:298

来源时间为:2022-07-07

本月起,许昌市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开始缴费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nan.gov。cn

时间:2022-07-0717:16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

7月1日,记者从许昌市医疗生育保险中心了解到,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进入缴费期,时间自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底结束。请许昌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据了解,按照《许昌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许政办〔2022〕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省医保服务中心《关于暂行使用2021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的通知》,2021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暂按5681元核定,核定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4545元。

2022年度,许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按4.2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190.89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按6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272.70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按8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363.60元,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其他管理办法不变。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2022年7月—2022年12月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灵活就业人员应于7月一次性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欠费次月起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90日以内的,补缴欠费后,从正常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90日以上的,补缴欠费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行180日等待期,即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80日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补缴欠费期只计算缴费年限,建立有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补划个人账户,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许昌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为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请已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保证本人与银行签约的代扣代缴医保费银行卡上有足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的余额,便于银行按月代扣相关费用。没有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按月通过微信、支付宝或到许昌市民之家二楼税务窗口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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