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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纪委监委发布公告和通报

发布日期:2023/4/25 14:39:40 浏览:69

来源时间为:2023-04-24

来源:这儿是许昌

许昌市纪委监委关于受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虞城县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决定,即日起,全面受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举报受理范围

(一)能力作风问题。在耕地保护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相互推诿扯皮,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敷衍应付,甚至虚假整改、数字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提供便利、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二)失职失责问题。日常巡查浮于表面,漏报、迟报、瞒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说情打招呼,纵容包庇,执法流于形式,查处不力,甚至避重就轻、压案不查等问题。

(三)权力寻租问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过程中,存在政商勾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等问题。

(四)其他涉及耕地保护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信访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374-12388

2.举报网站:http://henan.12388.gov。cn/xuchang/

3.来信请寄:许昌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61000)

4.来访请到:许昌市东城区三里桥街与八一路交叉口许昌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1号纪委监委接待窗口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许昌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做好“五一”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禹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原所长张永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中秋节期间,禹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张永超收受下属单位职工张某某所送怀庄酒一箱。2022年春节期间,张永超再次收受张某某所送人民币1000元。2022年12月21日,禹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张永超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鄢陵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听益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4月,鄢陵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听益安排其朋友在鄢陵花都温泉就餐住宿,期间产生费用1158元由县接待办报销。2022年9月29日,鄢陵县纪委给予李听益诫勉处理,并追回违规报销费用。

襄城县斌英中学原校长李大强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时任襄城县斌英中学校长李大强在日常办公用房门口挂“校委会”和“会议室”两块牌子,实际该房间由李大强一人日常使用,办公室使用面积达47.8平方米,超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配备使用规定标准。2022年12月7日,襄城县纪委给予李大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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