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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当地检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6/9/17 0:40:48 浏览:479

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通讯员郭亚峰)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结束后,许昌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及时向市委书记武国定作了汇报。市检察院党组还将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意见报送市委和市人大,通报市政府和市政协。近日,市委书记武国定,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五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分别作出批示。

武国定在批示中说,许昌市作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市,一定要精心组织,稳妥推进。对于改革中涉及的有关具体问题,只要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市委、市政府要大力支持,妥善解决。许昌市检察机关要通过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推进许昌检察工作。

胡五岳在批示中说,近年来,许昌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公诉机制,全面从严治检,有效维护公平正义和许昌市稳定和谐大局。希望许昌市检察院以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为契机,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许昌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石克生在批示中说,许昌市检察院认真落实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行动有力,措施具体。希望全市检察机关把落实会议精神与许昌市情相结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全市社会发展,为实现全市“两高一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9月5日至9日,许昌市检察院在全院开展了专题“学习周”活动,以部门为单位深入学习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并对未来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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