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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六农民玩“鬼吹灯”三次组团盗古墓获刑

发布日期:2016/12/31 18:59:36 浏览:512

11月22日上午,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路等六人盗掘古墓案,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该案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刘羽通讯员姚晓芹崔佳/文记者李新华/图

几个农民聚一堆,不是商量着咋把地种好,而是想着法子要从地下刨点值钱的东西。这不,襄城县有几个农民在一块儿,干起了盗墓的事。11月22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路等六人盗掘古墓案。

六农民先后盗了三座墓

农民咋有胆子组团下古墓?这事儿还得从2015年开始说起。2015年11月份,被告人李某路、库某龙、李长某准备掘开襄城县茨沟乡叶岗村北地一处墓地。三人经过商量,利用洛阳铲、探杆等工具,挖开古墓,盗了一件陶罐。2015年11月下旬,尝到甜头的李某路、库某龙拉上老乡王某甫,预谋后,在襄城县双庙乡草寺村东地,又利用洛阳铲、探杆等工具,盗掘古墓一处,盗了仨铜纽扣、俩铜钱。

2016年3月15日,有着两次盗墓经验的李某路、库某龙再次喊上李长某和王某甫,又拉来了李某彪、王某前,六个人经过预谋,盗掘了襄城县双庙乡草寺村颖汝干渠西岸的一处古墓,这次他们盗了一个陶碗。事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对李某路等人进行了调查。

3月18日,李某路等六人被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盗掘古墓葬于4月22日经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被襄城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分别获刑1年半至5年11月22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李某路交代,三次盗墓,事先都有预谋,盗墓过程每个人有相应分工。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具的相关鉴定显示,李某路等人盗掘的墓葬分别为明代墓葬、清代墓葬和汉代墓葬,这些墓葬对研究豫中一带明清时期以及汉代墓葬的葬制、葬俗有一定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庭审中,六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自行辩护,其辩护人也发表辩护意见。中午12时,经合议庭成员合议后,对李某路等六人盗掘古墓案进行当庭宣判,判决李某路等六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10000元至5000元不等。六名被告人均表示服罪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樊高峰对六名被告人进行说服教育。樊高峰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掀起了收集古玩的热潮,从而催生了一些盗掘古墓葬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少文物被盗运出境或者流失、毁坏,使我国历史文化遗产遭到无法估量的损失,我们希望通过公开开庭审理此类案件,打击犯罪,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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