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UIM卡费,属于超范围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并责令河南电信鹤壁分公司退还多收李先生的30元UIM卡工本费。李先生说,“河南电信回复自己称,收取自己的卡费是个失误,只是一个个案。”“可是后来我在许昌、濮阳、鹤壁、三门峡等地电信部门购买手机卡时,均发现存在这样乱收费的现象。购买电信的手机卡,都是收取了50元,但只开具20元的发票,而且名目繁多,有的发票开的是入网费。”李先生气愤地说,入网费也是不允许收费的,早在十几年前都停止了,这些都有文件规定。
电信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则认为《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的管理范畴属于IC卡,原告所购买的手机卡(UIM卡)不属于集成电路卡管理的范畴,并认为公司本身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庭上,李先生拒绝调解,并称,会将河南电信乱收费的情况一一诉至法院,请求发改委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由于一方不同意调解,法院决定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