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百姓生活 > 正文

许昌一社区违规发补助居委会主任被警告

发布日期:2016/3/9 5:35:10 浏览:589

我省通报5起

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许昌一社区

违规发补助

居委会主任被警告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赵强)1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周通报,1月5日至11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河南省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别是:

安阳市水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黄自予为某浴池违法取水说情,接受当事人宴请,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许昌市魏都区西关办事处烤厂社区以出勤奖、半年奖、年终奖等名目向社区干部违规发放补助。社区居委会主任刘媛媛、监委会主任杨志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舞钢市武功乡初级中学将收取的餐饮公司电费、其他学校支教款作为“小金库”用于学校日常开支。时任校长王保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辉县市常村镇卫生院院长张兴友在中秋、春节期间接受某医药公司业务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开封市顺河区东郊乡花园社区第一村民小组组长杨智斌召开会议决定每月为组长、成员报销手机话费,杨智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最新百姓生活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