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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许昌市、鲁山县两天五起溺水事故致8人死亡

发布日期:2016/8/4 2:58:46 浏览:582

许昌公园

许昌市区学院河,一些市民在河里游泳。

许昌公园

许昌市学院河与莲城大道交叉口的开放式公众泳池

A许昌2天7人溺亡6人为学生

□记者杜文育文图

本报许昌讯6月18日和19日,许昌市接连发生4起溺水事故,造成7名男子在游泳时溺水身亡。他们当中除1人为成年人外,其余6人均是中小学生,年龄最小的10岁,年龄最大的15岁。

原因丨缺乏安全常识酿事故

发生在19日凌晨的那起事故,一名在许昌市区打工的22岁男子和同伴一起来到许昌市区莲城大道和学院路交叉口的公众游泳池里游泳,这名22岁的男子不幸溺水死亡。

游泳池救生员陈师傅说,该游泳池是今年新设的一个开放性公众游泳场所,从4月份开业以来,他曾救助过7名溺水人员,所幸都没有生命危险。

“此水域深2米,生命只有一次,游泳注意安全。”大河报记者现场看到,该游泳池设有许多这样的警示牌,另外在不同的水域还设有醒目的警戒线。“22时后救生员下班,夜里光线不好,游泳非常危险。”陈师傅认为,这名22岁的男子酒后来到不熟悉的深水区游泳,自身缺乏安全常识,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许昌县北海公园南湖,濒临深水区域,同样也设有漂浮在水面的警戒线,许昌县小召乡一中这3名学生溺水的地点,就在警戒线旁。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有多名学生在这里游泳,一名男孩溺水后,另外两名男孩上前救助,结果被拉进深水。

水中救人需要专业技术,如果施救不当,救人者就会被溺水者拉进深水。救援人员认为,该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缺乏野外游泳的安全意识和营救常识。

措施丨防溺水安全工作许昌在行动

6月20日,许昌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安全课、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方式,集中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结合首届全国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暨防溺水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以及2016年全国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许昌市水务局等部门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同时倡导人们加强游泳安全意识,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许昌市、鲁山县两天五起溺水事故致8人死亡

6月18日下午:鲁山县瓦屋镇12岁的五年级学生王某,去马仃村竹园沟沙河下河湾处玩耍时落水溺亡。

6月18日17时左右:襄城县一村小学的2名学生,在村庄附近水坑里游泳时溺水身亡。据了解,遇难的这2名学生均为男生,年龄在10岁左右。

6月19日16时多:长葛市区长社路西段一家水上游乐场试营业,长葛一中7年级一名12岁的男孩,在这里游泳时溺水身亡。

6月19日16时:许昌县小召乡一中8年级3名学生,在许昌县北海公园南湖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这3名学生均为独生子,年龄在15岁左右。

6月19日凌晨:许昌市区莲城大道和学院路交叉口的公众游泳池,一名22岁的小伙子酒后游泳时,溺水身亡。

《注意!许昌市、鲁山县两天五起溺水事故致8人死亡》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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