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在
许昌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申请对象为
许昌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许昌市区常住城镇户口的家庭,或非许昌市区常住城镇户口但已经在许昌市区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在许昌市区无自有住房、商业用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在许昌市区范围内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期间,申请人可向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整后随同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社区。
关于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信息,许昌市民可登录许昌市住建局网站(www。xcszjj.gov。cn)了解,或咨询各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许昌市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咨询电话为: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魏都区南大街与文庙后街交叉口东北角):8386006、8386661;魏都区:2623710;许昌县:5133114;经济技术开发区:8581657;东城区:295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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