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11-16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就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2018-2019年包装类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2018-2019年包装类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招标范围:
序号
采购内容
1
五条装无纺布手提袋
2
四条装天香细支纸袋
3
两条装天叶纸袋
4
塑料手提袋
5
五条装软硬黄金手提袋
4、交货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货期:根据招标人需要批次供货,采购计划每次下达后二十个日历天内送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
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7、招标编号:XCJYC-XS-2017-00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3、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须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出具近三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5、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承诺函。
报名时需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份进行报名(复印件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烟草专卖局网》、《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址:许昌市明礼路(魏武大道北段)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51351
招标代理: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楼1505室
联系人:范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72851
电子邮件: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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