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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一老师替学生担保借钱学生却失联老师被迫还款

发布日期:2020/3/16 11:28:17 浏览:302

来源时间为:2018-11-07

学生做生意借款35万元,老师重情替其担保,但这位学生不但不感恩,不还钱还玩起了“躲猫猫”,让老师成了老赖,被迫还钱。今天,记者获悉,这位老师已偿还学生借款29万元,剩余本金和利息12.7万也约定了还款日期。

张老师是一名高中老师,孔某曾是他的学生。2017年1月,孔某因生意需要向刘某借款35万元,双方约定月息2分。当时,刘某要求孔某找一个有正式职业的人为其借款做担保,孔某便想到昔日恩师张老师。在孔某恳请下,张老师同意作为担保人并在借条上签了字。

今年3月,因孔某未能如约归还借款,刘某向魏都区法院提起诉讼。

两个月后,经审理,该法院依法判决孔某归还借款35万元及利息,张老师也被判承担连带责任。孔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9月,许昌市中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10月,此案进入执行程序,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崔建涛依照程序向被执行人孔某和张老师发放相关执行手续,并要求二人申报财产。没想到,此时,孔某竟玩起了失联,无论是执行法官,还是刘某,甚至张老师,都无法找到他。

10月18日,张老师主动到魏都区法院申报自己名下的房产与车辆。张老师也向崔建涛一再诉说委屈,称他碍于面子,为学生孔某借款一事做了担保,这些钱都被孔某拿走了,他一分钱也没用,现在孔某不见人影,他却成了老赖,法院要执行他的财产,他也太亏了!

耐心听完张老师的诉说后,崔建涛详细向张老师解释道:“作为连带担保人,你所要承担的还款责任与孔某相同。刘某既可以要求孔某还款,也可以要求法院直接执行你的财产。孔某没有工作,法院也没有查询到孔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所以刘某要求查封你的房产符合法律规定。”但崔建涛又告诉张老师,他可以在履行执行义务后,向孔某追偿债务,要求孔某支付他代为偿还的全部欠款。

听了崔建涛的这番话,张老师频频点头。

“都怪我太相信他,又缺乏法律知识,如今形成这个局面,我就得负责!”10月30日,张老师再次来到法院,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在崔建涛的主持下,张老师和申请人刘某达成和解,张老师当日偿还刘某29万余元,承诺2019年5月1日前还清剩余的本金和利息12.7万元。

“作为老师,我对学生感情很深,没想到现在却成了被执行人。幸亏崔法官告知我可向孔某追偿,下一步,我会正确行使权利,把这笔钱讨回来。”拿着崔建涛帮他复印的相关追偿手续,张老师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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