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11-27
11月24日上午,许昌市水利局召开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市、区)水利局水资源工作分管负责人、水资源股股长及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水利局副局长张会涛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动员会议和省水利厅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总结分析了水利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对下一步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就配合做好督察工作,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升认识,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本次督察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对水利部门落实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四水四定”原则的实践检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二是明确任务,全面履行水利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围绕本次督察关注的9个方面重点工作,全面梳理水利部门承担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四水四定”等7个方面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查找工作不足和薄弱环节,充分认识并履行相应职责。三是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历次督察审计问题整改落实。针对历次督察审计发现的取用水监管不到位、违规取水、计划用水管理不严格、地下水超采突出、自备井封停工作滞后等问题,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建立工作台账,能整改的立行立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落实。四是全力配合,认真完成督察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上报资料,做好审核把关,保证资料质量;针对督察提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及时整改。
会议还专题研究了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听取了各县(市、区)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后续治理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明确治理任务。明确各相关单位、人员的工作任务,摸清目前浅层水超采区内用水现状和影响地下水水位变化的各种原因。二是切实落实措施。落实推广行业节水、实施地表水源替代工程、推进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措施,遏制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三是加强协作配合。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单位内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