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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许昌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18/4/2 11:59:44 浏览:528

来源时间为:2017-12-28

为推进和规范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工作,保障公众依法参与、监督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我市出台了《许昌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2月22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我市城乡规划自2007年实施公开公示后,至今已经运行10年。随着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着规划公示周期长、规划公示不够充分等诸多问题。为推进规划“放管服”改革,打造“阳光规划”,我市依据《城乡规划法》,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办法》。

在城乡规划制定公开公示方面,《办法》指出,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乡规划、专项规划、控规等规划的公开公示,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期限均不少于30个工作日;公开公示方式以政府网站为主,以现场、规划展览馆为辅;总体规划和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规划、城市设计,还要采取报纸、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鼓励使用网络等新媒体多种方式进行规划公开公示。

在城乡规划实施公开公示方面,《办法》指出,包括修规、景观设计、道路设计及“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开公示,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期限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修规、市政道路等批后期限延长到规划核实合格之日。公开公示方式以政府网站、现场并重,以规划展览馆等其他方式为辅。

根据《办法》,专项规划、城市设计、修规、景观设计、道路设计、“一书两证”等由规划部门牵头开展规划公开公示,控规由属地政府配合规划部门开展规划公开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规划部门及时整理、存档公示资料,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向项目单位、设计单位反馈,在规划成果中充分考虑合理化建议,进行方案修改完善。

《办法》把修规审批与建筑工程许可合并公示,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缩减23个工作日,实现了规划审批大幅提速。同时,拓展了控规公示方式,增加现场公示,让公众提前参与,全程监督。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是规划发扬民主、提高标准、公开透明的具体体现,可以通过借助群众智慧,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有利于严把规划的“方向关、编制关、质量关、实施关”,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记者杨伟峰通讯员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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