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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环保局被诉以罚代管工作人员酒后要钱

发布日期:2018/2/18 23:19:14 浏览:612

来源时间为:2017-12-04

6月26日上午,大河网记者接到网友投诉,许昌市襄城县环保局经常以因企业没有环境影响评价为由,多次对企业进行罚款。

许昌市襄城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长不在,去开会了。此前,记者多次来找襄城县环保局局长,都被告知局长不在,去开会了。

对于网友的投诉,襄城县环保局执法大队的丁队长表示这是不可能的,县环保局根本没有处罚的权力,只有市环保局才有,且“一事不能二罚”,县环保局根本不可能因企业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对其多次进行罚款。

金兴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女士则反映,她的企业从2000年成立以来,已经按照县环保局的要求,整改了好几次,可是环境评价手续至今还是没有办下来。记者询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为何还能继续营业时,李女士表示,襄城县环保局并没有明确要求其停产,经常有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喝酒以后,就以公司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为由索要罚款。

针对双方说法,记者来到许昌市环保局咨询了法规宣教科的谷科长。谷科长对记者解释说,县环保局也具有处罚权,但是处罚是要严格按照调查审核、现场勘查、调查报告、终结调查、开会讨论等一系列程序,才可以出具告知书,且告知书出具后一般要给商户一周到半个月的申诉时间,没有异议后,才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不能说想罚就罚。另外,对同一事件只能处罚一次,且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对于李女士反映的情况,谷科长表示,如果李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则襄城县环保局涉嫌违法。(记者康世保实习生刘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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