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下设单位 > 正文

河南许昌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4/5 8:34:51 浏览:1105

散乱污”排查,建立台账;6月底制定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治理标准;9月底前由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并完成整治任务;自10月份起,各县(市、区)组织对生活源“散乱污”经营单位整治情况进行逐家核查,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信委、国土局、城管局、食药监局、商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快老旧车淘汰,加强在用机动车监控监管,实施重型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抽测,大力推广电动汽车,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大幅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0.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加快推进禹亳铁路(许昌段)二期工程建设进度,争取年底前完成建安区灵井至鄢陵段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已建成通车的一期工程(禹州-建安区苏桥镇)货运能力,有效减少公路货运量;组织实施“多式联运 ”工程,沿铁路规划建设物流园区,方便大宗货物转运;加快推进禹州矿山专用铁路建设,实现矿山资源铁路运输,从源头减少大货车通行量。

责任单位:禹亳铁路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交通局,禹州市、鄢陵县、建安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河南禹亳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11.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提升。7月1日起,全市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中石化许昌分公司、中石油许昌销售分公司要做好国六标准汽柴油的供应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中石化许昌分公司、中石油许昌销售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开展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涉及大宗原材料、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产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对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的货运车辆,逐一溯源加油站点,依法从严查处;对未添加尿素的货运车辆,依法处罚并全部劝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持续打击劣质售油行为。深入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劣质油品反弹势头,推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推广使用。工商部门要持续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的油品质量抽查,依职能依法查处不合格油品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商务部门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公安部门负责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全市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现场查究。商务部门要做好老旧机动车回收拆解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6月底前,在城市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套机动车尾气固定遥感监测设备和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对于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并向社会曝光,督促所属本地运输企业及时提升所属车辆排放水平或者淘汰更新超标车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6.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5月底前,市交通局要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制定重型货车管控实施方案,通过新建绕城环城道路、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市交通局负责将城市绕城公路建设工作纳入许昌市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进行统筹考虑,统一实施。市公路局要加快推进107国道许昌境改建工程建设进度,确保10月底前建成通车,有效缓解市区大货车通行压力;同时积极推进311国道市区段南移改建项目,争取年底前开工建设。环保、公安部门要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各相关县(市、区)要在大货车分流卡点,设立环保、公安、交通、质监、商务、工商联合执法点,定期抽查重卡尾气和油品,对于违规上路的重型车辆及驾驶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公路局、环保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7.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3月底前,市公安局负责研究制定市区机动车拥堵路段疏导方案,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城区机动车拥堵路段及敏感区域排查,对经常发生拥堵的路段及国控监测站点周边重点区域,要加强现场疏导,合理组织车流,科学安排路线,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因机动车怠速运行加重尾气排放污染。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8.强化新车源头管控。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环保局、公安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全面推广车用尿素。6月底前,市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0.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环保部门要会同住建、交通、公路、水务、农机等部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台账;环保、住建、交通、公路、水务、农机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务局、农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应用,2018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城市公交车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积极推行新能源纯电动环卫车辆,建成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4座、分散式充电桩(以接口计)1200个以上,满足全市超过0.5万辆电动汽车(标准车)充电需求。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交通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河南许昌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南省大气污染攻坚战、大气污染攻坚战、大气污染攻坚战检讨书、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大气污染实施方案、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上一页  [1] [2] 

最新下设单位
  • 高招办请回答05-16

    2018,有你的清华更精彩!崇德砺志博学敬业引言:日月不肯迟,四时相催迫。高考之后,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考生填报志愿了,这也是许多考生家长最为焦虑的事情。为此,本……

  • 许昌市东城区:家庭病床解民忧患者在家有“医”靠05-16

    来源时间为:2023-12-21“我们现在推行家庭病床新政策,以后在家也能享受到‘住院’服务。”12月20日,许昌市东城区(以下简称东城区)半截河街道卫生服务中……

  • 许昌市五部门联合印发方案降低融资成本助力企业创新05-13

    来源时间为:2023-10-20近日,记者从许昌市科技局获悉,日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昌监管分局……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