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5-10
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我市2021年上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申请提前退休(退职)职工进行了鉴定,经过体检、封闭评审、资料稽核等环节的工作,现将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市直(76人)
谢跃杰、孙少伟、贾振峰、张宏德、杨伟、王新跃、王爱玲、李卫富、刘国安、张宏海、韩喜贤、史自强、刘广娜、刘晓明、张新英、刘恒宾、罗锐、张耀辉、王会杰、滕跃华、韩志广、孙其龙、周永升、张春刚、张新强、胡志强、樊德柱、赵付虎、陆俊峰、王玉辉、李树海、李国亮、田文峰、安荣献、海洋、罗付彬、王建春、陈改成、楚新庆、张宝明、黄和平、孙岩、芦运停、郭海成、鲁小玉、安建国、何海华、张旭伦、张绍冰、王书娟、王春江、郝长奇、孔祥俊、李群力、孔勇、巩朝军、师强、王新、李会芹、张军卫、方新生、贾录岐、王建新、马宏伟、毛勇、施红亚、刘小利、陈长杰、赵玉珍、王建华、张俊杰、郭振刚、丁喜民、王锋、张磊、张歌
长葛市(10人)
李钢、栗永春、王浩民、段廷彦、赵彩霞、王燕芝、孙宪坤、尹国军、高永奎、常书伟
禹州市(28人)
钟书娟、王世周、王向阳、王华敏、刘晓鸽、高跃峰、范世敏、钱忠明、王华伟、王民奇、许子洲、王新明、李志峰、桑鹏翔、王秀旭、彭伟斌、刘琳、赵中见、王璐、路建松、胡强军、曹留科、徐昆伦、徐亚军、殷帅兵、张龙、赵红亮、杜松跃
建安区(14人)
王付民、王学忠、许书奎、关治平、鲁利敏、李素娟、吴灿章、陈振松、苏会丽、赵建民、张瑞霞、王纪昌、王河江、李子民
魏都区(9人)
藏宏伟、藏俊峰、薛军伟、于军敏、常向东、白保安、申丰钊、孙东东、高俊凯
鄢陵县(8人)
姚项羽、肖林生、王群友、闫占武、马国安、王书霞、王会杰、陈永杰
襄城县(4人)
张军利马代重廖书义关双平
为确保此次鉴定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5月16日(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病退资格。举报电话:0374-2626001
公示期满后,鉴定结果通过“市民之家”一楼A区108窗口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发放。凡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鉴定结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再次鉴定。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电话:0371-67110732;地址: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17楼1732房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对本次鉴定中伪造身份证、伪造病例、私刻公章、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者,已经查实的全部纳入不良诚信档案记录,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处理。
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