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10-14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近日,中共许昌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求极致、过得硬,争先进、创一流”,为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水平、人民群众高素质,全面开创许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实施意见》结合许昌实际,彰显许昌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前瞻性,突出双赢多赢共赢,对全市检察机关探索出的护航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系列做法予以固化,包括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加强组织保障4大部分29项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推动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据悉,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实施意见》为遵循,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实现检察发展高质量、检察履职高水平、检察队伍高素质、检察业绩创一流,为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以出彩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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