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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放宽惠民利民新举措-许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16/1/4 1:12:06 浏览:781

许昌中心一系列新政更加惠民、利民、便民,包括以下方面: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增加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公积金贷款月还贷能力核定标准,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提高二手房贷款额度及年限,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许昌中心一系列新政更加惠民、利民、便民,包括以下方面: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增加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公积金贷款月还贷能力核定标准,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提高二手房贷款额度及年限,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体现在哪里?提取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积金自主还贷方式如何办理?

答:职工购买自住房未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次提取间隔时间为一年),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证明材料;购买二手自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转让确认表或房屋交易完税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在现有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住房公积金年度提取自主还贷方式。职工可凭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上一年度已还款明细单或还款计划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需提供)等有效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主还贷,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已还款本息总额或下一年度应还款本息总额,提取间隔时间为一年。

问: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后,市民可享受哪些实惠?每月还款额是否有所调整?提高了二手房贷款额度及期限,具体是多少?

答: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月还款额(含各类商业贷款)由原来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50%调整为不超过借款人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

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到30年。

问:对于异地购房者,该如何办理省内异地贷款?简化公积金办理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体现在哪里?

答:职工在省内就业地缴存公积金,户籍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并在许昌市行政区域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和无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证明,向许昌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再次办理无需提供借款合同。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原单位出具证明,可凭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直接办理。3.职工退休、死亡以及特殊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单位出具提取证明外,正常购房提取或提取还贷单位不再出具提取证明。4.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交易房产卖方出售行为确认,只需原《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面签即可。对交易房产《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只需审核土地用途及使用权类型,尚未分割到户的也可申请办理。5.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商品住房销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个楼盘项目可选择多家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问:租房也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每人每月能够提取多少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不同性质的房屋,办理提取公积金时有何要求?

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和配偶在许昌市行政区域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于2015年5月1日以后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租金标准300元/月;夫妻双方家庭租金标准600元/月。低于此标准的,据实计算。职工在没有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前,申请人每年提取一次;在取得自有产权住房以后,不予办理提取。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求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名下无房产证明原件。以上两种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同时需要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问:就以上多项惠民新政,许昌中心是如何贯彻落实的?新政出台后效果如何?

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贯彻落实。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要求从大局出发,吃透文件精神,深刻理解相关新政,全面掌握操作要领,提高执行力。二是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在许昌电视台、《许昌日报》等媒体及时全面宣传新政、解读新政,利用许昌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和12329服务热线进一步宣传。另外,许昌中心和各县(市、区)服务大厅又在醒目位置摆放系列新政条文,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直接指南。三是开展落实情况督察。对业务科室和管理部就新政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现场了解政策宣传情况,查看业务办理情况,征求办事群众对新政实施的意见建议。四是召开相关单位座谈。先后邀请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公积金受托业务银行进行座谈,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精神,征求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业务办理速度和资金发放速度,减少环节、简化手续。五是制定相关保障措施。为使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许昌中心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和确保资金安全上提出要求,同时加大问责力度。

新政出台以来,咨询和办理业务情况上升了几倍,受到缴存职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遍欢迎,特别是简化手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给群众带来实惠,由于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快了业务办理和资金发放速度,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手续齐全,业务现场即可办理,提取公积金3个工作日到账,贷款发放24小时到账。截至5月底,许昌市住房公积金当年提取率66.77,使用率104.74,个贷率114.27。从5月12日新政实施到6月26日,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5498笔1.03亿元,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565笔,发放贷款1.46亿元,促进了公积金的有效使用。随着时间的推移,住房公积金政策利好会越来越明显,住房公积金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一定会发挥积极作用。

问:住房公积金业务如何咨询?答:许昌市住房公积金12329客服热线及微信平台已正式开通,拨打(0374)12329客服热线,手机扫描微信号,登录网站即可全面了解,同时也可拨打许昌中心综合业务大厅电话(0374)2676160、2676153及各服务网点电话咨询,为您提供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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