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nan.gov。cn2015年12月15日来源:许昌市政府【字体:】
12月10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标志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启动实施阶段。许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在许昌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悉,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11月11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明确了改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金筹集、计发办法及转移接续等工作,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次改革的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这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会议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问题导向、统筹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实施,精心制订方案,强化督导调度,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地、改革平稳启动实施,为建立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合力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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