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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驾校学员被限宽杆砸伤获赔11万余元

发布日期:2017/7/7 10:27:51 浏览:443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杜文育通讯员赵市伟实习生张艺潇

许昌的吴某在驾校训练时,被限宽杆滑落砸中,导致双脚骨折,因投保有驾驶学员意外伤害险,吴某将驾校及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6月12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吴某103754.65元,剩余损失10421.43元由驾校承担。

2016年4月,吴某在驾校练习科目二,收车时,吴某驾驶的教练车路过限宽杆,因车顶与限宽杆顶杆相撞,吴某登上车顶抬高顶杆,不料顶杆突然滑落砸中吴某的双脚,后被医院诊断为双侧跟骨粉碎骨折、多发软组织损伤。2017年2月,经司法部门鉴定,吴某左、右侧跟骨粉碎性骨折的伤残等级均属十级,出院后的护理期约需60-90日。另查,吴某在太平洋人寿许昌公司投保有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为1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30000元,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因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吴某将驾校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等共计123867.5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在驾校接受驾驶员培训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驾校作为组织者和培训者,因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吴某作为没有任何经验的初学者,驾校教练应负有随车指导、确保学员安全的义务,在吴某驾车经过限宽杆时有义务明确告知该车辆不能通过或该限宽杆顶杆存在安全隐患,且有义务明确禁止学员上车抬高顶杆,驾校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尽到上述义务,因此应承担吴某合理损失的民事责任。鉴于吴某投有驾培学员意外伤害保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故其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驾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核定,吴某的损失共计107561.43元,太平洋人寿财险许昌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共应赔偿吴某103754.65元,吴某超出保险项目及限额的剩余损失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共计10421.43元应由驾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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