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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1号)

发布日期:2024/5/7 16:08:26 浏览:12

来源时间为:2022-10-0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日前,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1号)。通告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六大类食品69批次样品,合格68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宝鸡新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全利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芝麻香油,酸价(KOH)(mg/g)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凤翔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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