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批准了一批法检两院和地方检察院的人事任免。
省高院
免去曹卫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省检察院
任命胡保钢为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洛阳市检察院
批准任命高建伟为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三门峡市检察院
批准任命康健民为三门峡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昌市检察院
批准任命张桂平为许昌市检察院检察长。漯河市检察院
批准任命陈连东为漯河市检察院检察长。河南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
批准任命邱恺为河南省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河南人事任免:洛阳、三门峡、许昌、漯河检察长履新》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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