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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友反映村子被垃圾“围困”获答复地方领导

发布日期:2016/11/5 14:46:41 浏览:1502

你能为我们一个退役的伤残军人做主。我代表我全家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在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濮阳县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一)关于公园一品小区延期交房的问题该问题属实。经濮阳县房产局工作人员与该小区开发商联系,开发商表示愿为违约购房户免去6个月物业费。如业主对开发商意见不满意,可与开发商进一步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二)关于缴纳维修基金、交易费和登记费等费用的问题经查,该小区所缴纳的维修基金、交易费和登记费等费用均由濮阳县房产局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该项费用均有正式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是在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即可取得,如业主未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可到购房处咨询。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书记濮阳县龙城花园的问题反映了也有一年了,民生问题一直不解决,政府一直推脱,达不到入住条件交房,拖了一年还是一样,居民喝着污染的水用着工业用电,没有天然气,三级的物业收着一级的费用,他们只知道收钱,况且我们小区是政府民生工程,各项费用都比商品房贵,各项设施费用都计入房价成本里面,他们还改第二次收费,政府也不管,希望领导们高度重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在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濮阳县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一)关于龙城花园小区电费高的问题经查,龙城花园小区现在使用的是施工时期单路应急电源,价格相对较高。小区交房一年来,入住近1000户,小区居民用电电费由小区物业公司垫付,电费价格0.7912元/度,不含电损。根据规划,龙城花园小区由铁邱路商鞅变电站供电。目前,该小区内部配电设施已施工完毕,从铁邱路商鞅变电站到该小区的电缆敷设正在施工中,国网濮阳县供电公司正在督办该工程进度。(二)关于龙城花园小区饮用水的问题2016年1月,濮阳县维康供水公司已为龙城花园小区接通城市供水。(三)关于龙城花园小区物业费高的问题龙城花园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装修服务规定》,合同中约定了收取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物业费的收费价格不是由物业的资质制定的,是根据周边市场价格及小区的房屋类型(多层住宅、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来制定物业费的收费价格。经了解,相邻县的经济适用房11层小高层住宅小区物业费0.98元/平方米,有高层楼房的商品住宅小区物业费均在1元以上。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们是濮阳县经济适用房龙城花园的业主,交房一年了仍用临时电!物业逼迫我们业主缴纳电费0.7912元/度,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0.56元/度的居民用电标准,去县里信访局上访,县委书记答复说是按居民用电收取,可物业不执行,铁丘路商鞅变电站已经投入使用,商鞅变电站到小区的电缆敷设已经完毕,物业为了收取高费就是不给接,请领导替我们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在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濮阳县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龙城花园小区现在使用的是施工时期单路应急电源,价格相对较高。小区交房一年来,入住近1000户,小区居民用电电费由小区物业公司垫付,电费价格0.7912元/度,不含电损。根据规划,龙城花园小区由铁邱路商鞅变电站供电。目前,该小区内部配电设施已施工完毕,从铁邱路商鞅变电站到该小区的电缆敷设正在施工中,国网濮阳县供电公司正在加紧督办该工程进度。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领导好,我是濮阳县一名濮阳县电业局退休职工,70年代在西王庄村购买贺村两片宅基地,且在70年代在其位置建有过房屋,并长期在本村居住,妻子患有精神病40多年,属于精神病二级残废。房屋在富民路项目进行了拆迁,而且没有给我租房安置过渡费,两年来都是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现村民已进行了安置,依然没有我的安置房,依据《濮阳县产业集聚区社区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我应该享受一处120平方免费安置房。依据如下:1、我是搬迁村非户籍人员;2、宅基地事实存在;3、时间早于2011年1月份;4、建有过房屋;5、长期在本村居住;6、购买宅基地时我年龄是30而立之年;7、购买宅基地人员没有年龄限制,8、当时绝非为了今日拆迁补偿。9、拆迁安置病残优先优先。时下,“办实事”是各级政府最响亮的工作口号之一,希望政府落实拆迁安置政策,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在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濮阳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濮阳县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一)关于未分配其安置房问题根据《濮阳县产业集聚区社区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告,富民路项目拆迁后,反映人及其子女属于拆迁安置对象。依据安置办法第二条、第六条,已给予反映人及其儿子4套120?的安置房,安置房钥匙已于2016年1月份交到本人手中。其多余的庄基已进行了货币补偿。反映未对其分发安置房的问题不属实。(二)关于未发放过渡安置费问题经濮阳县产业集聚区财务部门核实,2014年的过渡安置费与拆除补偿款是同时拨付到反映人的粮食补贴卡中。2015年的过渡安置费共计9600元,于2015年底经财政部门拨付至反映人的粮食补贴卡中。反映未发放过渡安置费的问题不属实。欢迎您继续关注濮阳的发展,并对我们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2014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号)中把“社团指导教师”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在2015年10月份对《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里面同样把社团指导教师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这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十分有利,广大教师积极支持。但是,目前存在几个问题:1、关于社团指导教师能不能同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同样对待,评职称时,社团指导教师到底管不管用,很多老师不清楚,以至很多学校的社团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甚至很多老师都在传“两年社团指导教师等于一年班主任”,但是,省里文件并没有这样说。所以,社团指导教师现在好像不合法一样,很多老师都持怀疑态度,认为搞社团是投机取巧,不是正途,只有当班主任才是正路。2、省里没有详细文件对社团进行肯定,在平时的绩效工资及量化考核时,也没有制定文件对社团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肯定和鼓励,这是造成广大教师对社团工作不理解甚至怀疑的重要原因。建议:1、省里(不知该归哪个部门)应该制定详细文件,对社团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肯定和鼓励,最好在绩效工资方案中有所体现,上面一旦制定了文件,下面人心就稳了,而且有文件做后盾,可以有效将不规范的社团淘汰掉,有效促进社团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教学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有利于学校的稳定。2、像教育行政部门及人社部门定期表彰班主任一样,教育行政部门及人社部门也应该定期对社团及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可以适当提高要求,将社团指导教师的表彰作为单项表彰对待,这对社团发展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当然,平时要加强对社团的考核,防止有些人只成立社团而没有活动,或者有活动而不深入,为了表彰而活动的突击行为。对社团的管理,应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答复意见:

新的职称评审政策已把综合实践活动、学生社团等纳入评价标准,就是为了促进素质教育的开展,其中学生社团负责人工作视同于学生管理工作,但年限要求不同于班主任,以高级为例,班主任要求3年,但其他学生管理工作要求5年。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我们是洛阳市涧西区升龙城的一期业主,房子于2014年十二月底交房,到目前为止,户口落户和房产证办理都不能办理,我们业主从去年至今问物业和辖区派出所了好多次,得到的回复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理,这边孩子入学需要每年3月22日之前户口迁入才能入学,眼看时间已到,我们非常着急,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入学教育,我们在2016年的3月2日已留过言,并且在3月22日看到回复,心里非常开心。但是在3月24日我们有业主去长春路派出所咨询得到的回复还是没有接到通知,户口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迁入。我们不知道这中间出现了什么问题?回复依然如此。现在马上3月底了,如果孩子的户口还是不能办理,今年9月份的入学问题就不能解决,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焦心。再一次请求领导过问过问此事,急盼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市公安局核实,因为第一期交房时小区入住率低,业主上户口需求量相对也较低,物业当时没有及时到户籍室办理入户申请,近期物业刚开始着手准备上户口的相关材料。2016年3月2日,长春路派出所接到了升龙城物业想要办理入户的申请,3月9日,升龙城物业已把所需入户的相关材料交到长春路派出所户籍室申请入户,目前,审批工作正在进行。如您有任何疑问,也可随时咨询长春路派出所社区民警。

【网民留言】

您好书记。很冒昧的写信给您。我们一百多个业主先后购买了许昌市七里店乡政府隔壁河南瑞鸿置业开发的湖畔名居小区的商品房。开分商承诺的2015年12月31日交房,合同上也有明确规定,现如今交工期却了无音讯。下面是我们想要反映的问题:1.合同上说明2015年12月31日交房,按相关国家规定来说,交房前,各项设施都要经过有关部门验收才能交付于业主。但,开发商并未通过任何有关部门的验收,就通知业主付费交房,并且,设置一系列硬性规定,要求业主要先交付各项物业费用才能拿到房屋钥匙,这一点,让我们大部分业主都无法理解。2.合同上已经明确写明,房子是有双气的,也就是暖气跟燃气。但,开发商却未经业主允许,私自修改业主的合同,将双气更改为仅提供燃气。这一点,让我们业主十分寒心,首先是未经我们允许,并未告知任何一位业主就私自修改合同,这是欺诈行为。其次,合同已经写明要有双气,但是,开发商却不履行合同,这也是违约。3.我们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将此事反映给信访局、住建局相关领导协商此事,当时,三方经过协商,开发商承诺会整改。但是,现如今,三个月过去了,开发商没有任何回复,也没有任何通知。这让我们业主更加心急。眼看房子就在眼前,但是,却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业主感到十分无助。最后,我们可以理解开发商因为工期的原因推迟交工,也可以理解住建局领导审批验收需要时间,但是,我们真的希望开发商、住建局领导可以给我们一个清晰明确的答复,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住上房子,什么时候事情可以解决。对于百姓来说,大家用所有的积蓄买房子,也不容易,希望书记也可以理解我们的迫切。希望可以尽快得到回复。谢谢。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经调查,河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元月从市国土局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证,2013年8月向市规划局缴纳了城市配套费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年9月在许昌县住建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接受许昌县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管,目前一期开发5栋高层已基本竣工,该公司已从许昌县房管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关于业主反映逾期交房的问题许昌县住建局已督促开发商加快项目内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县住建局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目前开发商承诺在3月底交房,按照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逾期交房需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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