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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暨2020年度“许昌好人”推荐、评选工作开始

发布日期:2020/4/15 8:23:35 浏览:379

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表彰2名,共10名;授予许昌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每个类别2名;2020年度“许昌好人”20名。

二、评选标准

(一)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培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赞颂。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推荐阶段。各地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组委会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把关后进行集中公示,按照规定格式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填写《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推荐评审表》和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征求意见表,附候选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红底),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8月30日前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2990638,电子邮箱:xcswmbxtk@126。com)。各县(市、区)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1-3名,五类奖项的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15名。市直各单位直接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二)投票评选阶段。10月份,市组委会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重点网站、公众号、客户端等平台公示候选人情况并组织公众投票,同时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评选。按照公众投票支持率60、评委投票支持率40的比重,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根据排名情况,提出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建议人选名单。

(三)审批表彰阶段。经市文明委审定后,作出表彰第五届许昌市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的决定,在12月份举行颁奖和发布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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