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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地拆除并罚款50元!许昌骑电动车的注意了!

发布日期:2021/6/2 21:18:02 浏览:319

注意了,非机动车加装遮阳蓬、遮阳伞,违禁者由交通管理部门勒令就地拆除,并处以罚款50元。重要提醒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温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您在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并按交通规则行驶!交警执勤人员将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予以制止、教育、纠正,请予以配合,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按照《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非机动车不得加装遮阳蓬、遮阳伞,违禁者由交通管理部门勒令就地拆除,并处以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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