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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供销社:用好“三板斧”激发新活力

发布日期:2015/10/17 19:54:45 浏览:588

3月23日,中发11号文件的出台,为供销社改革指明了方向,也鼓舞了供销社人员的干事热情。许昌市供销合作社按照11号文件内容严格要求自身,大力发展社有企业,以自身控股的公司为平台,加强对外合作,不断扩大社有企业规模,努力打造社有企业集群;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依托现有电商相关类公司,构建电子商务平台,不断完善服务、人才等相关条件;恢复重建基层社,针对基层社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改造形式,尽力恢复重建直接服务“三农”的基层社。

打造社有企业集群

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经济的支柱,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载体和纽带。

中发11号文件提出要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和其他地方不同,许昌市供销社社有企业改制早,在2003年市政府组织的改制过程中,许昌市供销社所有社有企业都民营化了。”许昌市供销社主任张德学说,“原来社有企业是我们社的短板,但是现在却成了优势。”

2012年,许昌市供销社把发展新型社有企业、打造新的社有企业平台作为市供销合作社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供销社把没有纳入2003年政府改制的原市社控股公司——许昌大发装饰服务公司,通过变更名称、法人代表等重新注册为市供销社绝对控股公司——许昌英合商贸有限公司,使之成为供销社发展新的社有企业的载体和平台。一方面统管市供销社控制的大发装饰、京沪商贸、昌隆房产公司的剩余资产,使之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以此为发展平台,积极主动开展对外合资合作,重新发展新的社有企业。

张德学说,目前英合公司以出资的方式成功实现了与许昌规模最大的以配方肥生产、加工、销售为主的金田野肥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此外,以此合作模式还与许昌华豫日杂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许昌市供销社参股的公司增加到5个。

“此外,我们还在积极探索与企业之间的其他合作方式,供销社提供有形的服务,从而得到企业的干股,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目前我们正在和几家企业谈。此外,随着英合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将来还可以真正实现以资金的形式参股到企业中去。”张德学说。

为何会有那么多的企业愿意与供销社绝对控股英合公司合作呢?

“和英合公司合作我们可以获得供销社很多项目方面的支持,同时,我们也能与供销社的各个基层网点保持更加紧密的联系,有利于我们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虽然还未正式合作,但是德亿田公司副总经理张汉兴对未来的合作充满期待。

张德学说,市供销社会努力把自身控股的许昌英合商贸有限公司做强做大,以此作为市社向实体化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建许昌供销合作集团的重要举措。此外,各县(市、区)供销社也要尽快组建成立独资或控股公司,以此为平台打造新型社有企业集群。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在网上选好农资产品,线上提交订单,完成支付,在随后的6个小时内,用户将会在家收到自己所订购的农资产品。如此方便快捷的购买农资的方式即将在许昌实现。作为许昌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建设试点单位,许昌德亿田有限公司“新合作亿田农业”平台已经建成并即将开通。

在许昌德亿田公司,副总经理张汉兴向记者介绍,目前公司的电子商城已经拥有包括贵州开磷、安徽六国、中化集团等农资品牌的加入。“所有产品均直接来自厂家,简化了众多流通环节,节约了供货商大量成本,网购农资价格便宜20~50。”张汉兴说。

张汉兴介绍,依托供销社传统网点直接销售模式,把过去的二级经销商变成电子商城的线下实体店或者叫作线下体验店,也可以叫作线下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城从厂家直接把货放到线下实体店,然后根据线上交易订单发送到下面的各个村站或者直接送到终端客户。

“简单地说,现在分销商的作用分为三大部分:一是作为销售平台,二是作为资金平台,三是作为物流平台。我们相信只有真心为农,农民就会离电商越来越近,电子商务方面能在农资电商领域越走越远。”张汉兴说。(下转02版)

(上接01版)

“自今年起,我们把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网上供销合作社’。”张德学说,“具体来讲,在构建区域性电子平台的前提下,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采取成立电子商务公司或依托现有直属企业,加快建立县级运营中心和商务平台;各社有企业和有条件的基层社也要抢抓机遇,大力发展以辐射本地区为主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关键节点,通过与省社和全国总社平台对接,与知名电商合作,引领全系统甚至整个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恢复重建基层社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最前沿阵地,位置独特,作用重要,尽快恢复重建基层社是各级联合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住基层供销社改革,就抓住整个改革的‘牛鼻子’。”张德学说,“但是目前,总体上,基层社的情况不容乐观。基层社功能和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恢复和加强。相当部分基层社目前仅保留牌子,还有部分基层社已基本退出了农村经营服务阵地。虽然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把加强基层社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但成效甚微。”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状,张德学认为,首先是由于经营不善造成的经营困境,由于盲目扩张造成经营决策的失误,造成土地等有形资产的流失。

记者了解到,在中发11号文件正式出台之前,许昌市供销社已经在着手改造基层社,并根据基层社的不同情况采取具体的改造方法。

张德学介绍,对有资产、有一定收入的基层社,我们按照合作制原则,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恢复和拓展服务功能,焕发生机和活力,使之成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也通过资产开发盘活建市场、建超市,立足资产经营逐步恢复经营服务业务;对于有资产、无业务、靠租赁或无资产、无业务“空壳”的基层社,我们大胆进行重组和新建。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通过强社带动、业务合作、跨乡组建分社、依托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组建、与当地实体经济组建、有实力的基层社原职工入股牵头重建、有实力的大中型超市和村级综合服务社托管等途径尽快恢复重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

目前许昌乡镇一级共有73个基层社,加上6个县、市、区,目前许昌县、乡两级共79个基层社。在过去的2014年,许昌市供销社为基层供销合作社780人解决了医疗保险,为810人解决了养老保险,为218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为320人办理了低保等,长期困扰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基层社职工养老医疗参保问题正在得到有序解决。

“目前,很多基层社已经纷纷走出困境,并逐渐步入正轨,还有一些也都在积极地恢复重建,相信随着中发11号文件的贯彻实施,可以预见未来3至5年,基层社的功能作用以及对农民的影响都将得到改善。”张德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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