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日和2014年7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的“河南省许昌市地方税务局高清视频会议和网络教学系统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和暂停公告(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992)”,经审核,现变更事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5页,(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2014年7月24日9:30(北京时间)”变更为“2014年8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原“6、采购人定于2014年7月24日9:30(北京时间)”变更为“6、采购人定于2014年8月12日9:3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
二、招标文件第8页,“16其它事项”原“本项目安排现场勘察,期限为招标通知发布之日(含当天)起10日内,投标人自行安排”变更为“本项目不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安排”。
三、原招标文件第21页,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分项
(一)价格:原分值“30分”变更为“40分”。
(二)商务及服务:原分值“35分”变更为“25分”,其中分值细则变更情况如下:
1、企业业绩:原“自2011年以来投标人独自承担完成过的河南省内政府行业视频会议系统集成”变更为“自2011年以来投标人独自承担完成过的视频会议系统集成”。
原分值“5分”变更为“3分”,
原“以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变更为“以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
2、投标人资质及信誉:原“1)-6)项”删除,不参与评分。原“6)-9)”变更为“1)-3)”。
四、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规格和要求”中
招标文件第33页,“6、手写双流系统”的序号3“传输方式”中原“通过USB可以直接连接在HDX上,在通过PPCIP或者People Content发送的双流上做注释”变更为“通过USB可以直接连接在视频会议终端发送双流”。
招标文件第39页,“23、智能会议平板系统”的
(一)“功能指标”中的“易用性”指标要求原“嵌入式系统,开机即用,具有一键还原功能”删除。
(二)“功能指标”中的原“文件管理”项删除。
(三)“应用软件”中的原“云端白板互联”项删除。
(四)“应用软件”中的“跨平台传输软件”指标要求原“多平台文件传输软件著作权证书”删除。
(五)原“厂家认证”项删除。
五、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0371-69131983传真:0371-69131088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