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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水利局新建办公楼被指违规

发布日期:2016/8/11 10:38:28 浏览:449

日前,有知情人向记者报料,河南许昌市水利局以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名义新建办公楼。该大楼不仅建设规模超标,且其建设资金来源也涉嫌违反中办、国办相关规定。

建设标准严重超标

2013年8月1日,《新产经》记者赴实地对正在施工的“许昌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了解,该项目总建筑面积近3.2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2.8万平方米,由一栋24层高的主楼及4层裙房组成,地下设有单层车库,面积约4000平方米,框架结构。

记者在位于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八一路西南角,标有“许昌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项目部”的现场看到,一栋主楼高24层与一栋4层高的辅楼,成“L”形状的大楼主体已经封顶,现场一个塔吊高耸矗立其中,现场施工人员正进行内外装修和安装空调;在该区域为数不多的高层建筑中,该大楼显得格外宏伟气派。

现场施工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是许昌市水利局的办公大楼,由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预计今年年底入住。上述施工人员的说法,记者在许昌市水利局得到了证实。

该局防汛通信站杨站长表示,该项目属于市重点项目工程,2008年市政府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水利局原办公楼所在地被划为旧城改造区,加上市局旧办公楼年数已久,隐患重重,不但影响日常工作,同时也影响防汛抗旱特殊业务处理;在此背景下,新建了许昌市水利局办公楼。

“该项目已运作4年之久,2012年9月份动工建设,由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杨站长说。同时,他向记者提供一份“许昌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下文简称报告)和一份“关于许昌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许发改投资[2011]285号文件)(下文简称批复)。

该《报告》显示,入驻该大楼的单位包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农田水利技术推广站、市防汛通信分站、市双泊河管理所、市颖汝灌溉管理局、节水办、科研所等技术、服务、管理部门联合办公;联合办公的人员人数为300人。

另据,《批复》显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750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7750平方米和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业务主楼2.04万平方米、业务辅楼7200平方米及配套建筑150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解决。同时,批复还显示,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

关于投资的数额,当地一位建筑业人士表示,从许昌市水利局办公大楼的建设规模来看,实际投资额度将远超9000万元。“一个办公楼工程由很多项目组成,比如各类项目设计、桩基、土建安装、电梯空调、幕墙、消防通风以及智能亮化等。”该业内人士向记者证实:“就算是简单装修,这么庞大的工程,总造价至少上亿元。”

“县处级建制的许昌市水利局,其办公大楼建设的规模和投资额度,怎样推算都明显超标。”当地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

记者注意到,即使按“该项目的建筑面积31750平方米,总投资9000万元”计算,许昌市水利局办公大楼每平方米的造价超过2500元。

根据2007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

而从人均建筑面积来看,许昌市水利局办公楼更是严重超标。

“按照入驻许昌市水利局办公大楼的联合办公人员300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1750平方米,可推算出人均建筑面积达到106平方米,约是国家标准的7倍;而作为一级办公用房的省部级,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才为26-30平方米。”

上述官员称:“国家三令五申严格限制党政机关超标准建设豪华办公楼,不知道许昌市水利局办公大楼是如何通过审批的。”

对此,记者向许昌市发改委提出了采访要求,办公室王姓主任以相关领导不在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截至发稿,许昌市发改委未作任何回应。

建设资金来源涉嫌违规操作

据《报告》显示,用于该项目建设投资的9000万,其资金筹集渠道主要有:土地出让收益、水资源费收入、入住单位筹集;其中,许昌市水利局、市颖汝灌溉管理局、市农业局所属水产技术推广站出让土地共计2.6万平方米(约39亩),3宗土地预计总收益为3500万元,扣除应交费用后,剩余2260万元左右,以拆迁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的名义拨付市水利局用于许昌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建设;全市水资源3-5年预计收入16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市节水办筹集150万元,许昌市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筹集165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以上共筹集资金5660万元,3340万元资金缺口由许昌市水利局申请上级解决。

该《报告》获得了许昌市发改委的批复,《批复》称:“原则上同意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许昌市发改委的批复有悖于国家关于党政机“楼堂馆所”建设的相关规定。

据2007年中办、国办印发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建设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楼建设。

“所谓政府预算,简而言之,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2007年中办、国办《通知》要求,许昌市水利局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办公楼建设投资,应统一由政府预算内投资安排,不应该采取筹集资金的办法为自己建设办公楼。而作为承建方的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许昌市水利局筹集1650万元建造办公楼的行为,显然也有悖《通知》规定。

另据了解,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名“许昌市水利建筑工程局”,成立于1960年,2005年4月转企改制为“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属许昌市水利局下属企业。

“其筹集165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的行为,无论是作为项目承建方的垫资行为,还是作为该办公楼项目合作建设方(业主之一)的集资行为,均违反上述《通知》有关规定。”上述不愿具名的官员还认为:“项目工程的承建方恰恰是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鉴于该公司与许昌市水利局的隶属关系,该项目工程的发包是否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法等有关规定,这给公众太多的想象空间。”

截至记者发稿时,大楼的内外装修仍在紧张地进行中,而关于该项目建设涉嫌超标,以及建设资金来源等质疑,许昌市水利局未作任何回应。且作为承建方的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办公楼项目中,是垫资的施工者或是集资的业主之一,以及该项目工程发包程序等,同样值得关注。

《许昌市水利局新建办公楼被指违规》相关参考资料:
许昌市水利物资站、违规法院办公楼、许昌市、许昌市投资总公司、许昌市 检察、许昌市监狱、许昌市投资总、许昌市天气、许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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