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3-15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许昌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医疗救助项目,助力全市患病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一、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
(一)白血病
资助对象:0-18周岁确诊为“白血病”的中国籍儿童
资助标准:1、对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2、对无需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或需要移植但尚未实施移植手术的白血病患儿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3、患儿在获得3万元资助款后完成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补充一次性资助2万元。
(二)先天性心脏病
资助对象: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资助标准: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
注意事项:1、项目资助最低标准为5千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低于最低标准的家庭自付部分将不予资助;
2、患有复杂先心病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过一次项目资助的患儿,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
超过3万元。
二、河南省红十字会“人福儿童关爱基金”
资助对象: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需要手术的、家庭困难的河南籍患儿
资助标准: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
注意事项:
1、此项目为定点医院救助项目。
2、项目资助最低标准为5千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综合报销后,低于最低标准的家庭自付部分将不予资助。
3、项目资助为一次性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三、医路有爱救助项目
资助对象:1、困难群体、低保户、五保户家庭成员;
2、因患重大疾病长期或多次治疗费用较大,有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患者。
资助标准:1、个人医疗支出在5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含),资助标准为1000元;
2.个人医疗支出在10000元(不含)-20000元(含),资助标准为2000元;
3.个人医疗支出20000元(不含)以上,资助标准为3000元。
四、“博爱助明情暖莲城”眼疾患者救助项目
资助对象:1、困难家庭的眼疾患者患者;
2、曾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者及直系家属和“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家庭眼疾病患者。
3、军属、烈属。
资助标准:受助患者救助金额由定点医院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注意事项:本救助项目定点医院为许昌华厦眼科医院。
以上所有项目的申请需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逐级上报,具体申请流程及申请所需资料咨询各县(市、区)红十字会或市红十字会。
咨询电话:
许昌市红十字会0374-2361237
禹州市红十字会0374-2076123
长葛市红十字会0374-6899908
襄城县红十字会0374-8398871
鄢陵县红十字会0374-7363767
建安区红十字会0374-5115033
魏都区红十字会0374-262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