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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合作总社出台政策:助力许昌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3/5/17 12:02:28 浏览:60

转自:许昌发布

近日,

省供销合作总社印发

《关于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

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

实施意见》,

明确了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搭建综合服务平台。

培育发展新动能。

推动社有企业转型升级。

加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建立化肥保供稳价机制。

探索“县基一体化”管理。

强化业务一体化发展等八项支持政策,

全力推动我市城乡融合

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

1

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意见》明确提出

支持许昌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构建完善的管理运营机制;

支持许昌加强建安区、鄢陵县为农服务中心示范县建设,加快综合性、专业化、平台型等不同类型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支持许昌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依托,通过科学设计、共建共享,统筹开展集采集配、农产品批发、应急物资储备、供销农特产品智造任务,提升流通服务能力,提高平台综合利用率。

2

发展壮大创新主体

《意见》提出

加快“数字供销”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平台功能,提升“数字地块”规模,推进县域智能智慧平台建设;

支持许昌在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绿色农资供应、农村新型消费、绿色消费、种业经营、农村寄递物流、第四方物流、智慧供应链、农业物联网等新业态等方面的探索实践;

着眼三产融合发展,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创新产研用协同推进机制,提升为农服务科技含量;

支持许昌依托腐竹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全自动化豆制品加工园区建设。

3

建立农资保供稳价机制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农资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建立化肥保供稳价市场调节机制,能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化肥市场异常波动,平抑农资价格,有助于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扛稳国家粮食安全责任。

《意见》提出

支持许昌承担省级化肥政府储备任务,升级改造现有仓储设施,建立化肥应急保障基地,开展农资仓储、加工配送、储备应急、信息化管理工作,降低流通成本;

支持许昌加入全省重要农资采购联盟,与上游生产企业联合,与各地农资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实行集采集配、带量采购、直供直销,降低采购成本。

4

探索“县基一体化”管理

县级供销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是县域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合作经济发展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也是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的重要基础。

《意见》提出

支持许昌探索县基一体化管理,推进人事、财务、资产等统一监管,构建供销合作社主导、龙头企业牵引的为农服务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

探索建立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制度,规范县级供销社基层岗位职责;

支持许昌探索建立跨乡镇产业、技术、资金、管理、人才等合作模式,形成供销合作社一体化服务新格局;

支持许昌开展“土地股份合作 全程托管模式”试点,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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