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许昌 > 百姓生活 > 正文

许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发布日期:2024/4/25 14:21:43 浏览:15

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许昌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压实工作责任,汇聚治污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县(市、区)要组织编制本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治理任务和保障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建立任务清单台账,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各项任务有力有序完成。各县(市、区)实施方案要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强化责任落实。属地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空气质量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编制本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实施落后、过剩产能淘汰退出和产业集群整治行动,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清洁行动,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散乱污”排查整治行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行动,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餐饮油烟整治和城市清洁行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燃煤散烧治理行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市、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实施公开约谈,并取消市级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

(四)实施全民行动。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环境执法、重污染天气应急等信息。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奖励及处理反馈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倡导志愿服务行动,鼓励从自身做起,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上一页  [1] [2] [3] 

最新百姓生活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05-17

    来源时间为:2024-04-17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

  • 国家级名单公布!青岛这里上榜→05-17

    来源时间为:2023-10-12根据《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行业标准,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

  • 九州一轨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05-16

    来源时间为:2024-04-29九州一轨2023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3年,九州一轨正式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完成上市发……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