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地面湿滑,王某与好友在KTV聚会后出门摔倒,当场磕掉了一颗门牙。因该KTV投有公众责任险,她便将KTV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身边的事儿
2015年底,王某和几个朋友在许昌市区的一家KTV聚会唱歌。聚会结束后,由于当天下着小雪,地面湿滑,王某在出门时滑倒,当场磕掉了一颗门牙。王某认为,门口结冰路滑,KTV作为管理人没有任何提醒和防护措施,未尽到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从而导致自己摔倒受伤,便向KTV提出赔偿要求。同时,该KTV在保险公司投有公众
责任险,王某认为保险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自己的损失。于是,王某将KTV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赔偿其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3.2万余元。
结果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共场所的管
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建议当事人双方以调解方式达成共识,并通过对王某、KTV,以及保险公司释法明理,最终,各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某医疗费等1万元,KTV承担3000元。
《许昌男子KTV聚会后出门摔倒当场磕掉一颗门牙》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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