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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38名公务员

发布日期:2022/4/16 19:18:32 浏览:464

六公示与转任

(一)公示

市委组织部根据用人单位考察意见和体检结果,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手续由遴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许昌市公务员遴选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转任后,对查明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规违纪行为,一旦查实即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市委组织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编辑:郭彩霞

审核:张向朝史丽娟

内容来源:许昌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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